
| 索引号: | 00256423X/2021-00039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
湖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市司法局业务管理处室主要负责人兼任,主要指导非独立法人、与设立单位跨地市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党建工作,独立法人的司法鉴定机构党建工作可以参照执行。
一、协同管理制度。协同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单位党组织充分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党建工作信息沟通、党务工作情况交流等制度,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全面过硬。
二、规范党务制度。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使用“一本通”(党支部记录本)、“一册通”(党支部工作手册)、“一档通”(党支部工作档案)、“一网通”(党支部信息平台),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主题实践制度。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司法鉴定专业优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主题实践活动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专业咨询和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促进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双提升。
四、争先创优制度。指导司法鉴定机构深入开展“党建强、服务强”双强争先活动,实施“党员鉴定从业人员先锋工程”,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亮身份,公开亮承诺,培育“最美服务窗口”,培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优党建活动阵地,提升党建工作活力。
五、品牌创建制度。围绕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党支部着力打造“诚信司鉴”党建品牌。开展“三大行动”,彰显特色,即,开展“以学铸魂”行动,诚信修业;开展“以法正行”行动,诚信精业;开展“以民为本”行动,诚信乐业;展示司法鉴定精益求精、恪守信誉的良好形象,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影响力。